114學年度本校國一滿額
教育局核定文號:中市教中字第1150032724號
一、復貴校115年4月15日潭中教字第1150002126號函。
二、考量學校師生權益及教學環境,同意貴校114學年度一年級為滿額學校,並依「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該年級轉入轉出事宜。倘該年級後續因學生轉出致每班平均人數未達30人時,請貴校應依上述要點規定辦理轉入作業。
三、另身心障礙學生轉入部分,請依本局114年5月14日中市教特字第1140044326號函說明二第八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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