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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QA

主旨: 檢送修正「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QA各乙份(如附件),請各校依規定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7359號函及本局111年11月17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102244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指引因應教育部公告111年12月1日起配合流行指揮中心放寬室外免戴口罩規定,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學校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 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 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三、 相關諮詢電話:
(一) 體育保健科:04-22289111分機54716張小姐、54718倪小姐。
(二) 高中職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103廖股長、54112黃小姐。
(三) 國中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204張股長。
(四) 幼兒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427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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